工作动态
您当前的位置:

借国庆特殊标志进行广告宣传,查你没商量!

发布日期:2019-10-24  15:45:41 来源: 浏览次数: 字体:[ ]

10月22日,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第三支队接到投诉,有企业借用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标志”在商场、超市、酒店及小区进出口自动道闸上和微信公众号上作商业宣传。经过前期摸底,通过实地查看拍照和网上截图打印,在市局知识产权科的指导下,进行了查处。

在某商场内,在负责人在场的情况下,执法人员打开了执法记录仪,亮明执法证件,让当事人负责人打开自己的手机,搜寻打开自己公司公众号,找到其涉案宣传页面,其承认是公司自己制作并发布的,没有经过特殊标志权利持有人的官方授权,自己自行在网上下载后,和商场经营的信息编辑一起就发布了,执法人员现场做了检查笔录,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,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普法教育,商场负责人,立即删除涉案侵权网页内容,承诺以后合法宣传,守法经营。

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